《低空航路运行安全能力评估规范》3月1日起实施
近日,由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东低空经济公司”)牵头编制的《低空航路运行安全能力评估规范》团体标准正式发布,将于3月1日实施。该标准填补了国内低空航路运行安全能力评估领域的标准空白,是广东省低空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。
当前,低空经济迈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,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物流、巡检、文旅等场景广泛应用,低空航路规划建设与安全运行需求持续增长,保障航路运行安全已成为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。此前,国内在低空航路运行安全能力评估方面,尚未形成统一、系统的标准体系,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低空经济安全、规范、有序发展。
作为省级功能型产业平台,广东低空经济公司联合中山大学、澳门科技大学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,以及通信、气象、民航设计、科技企业等20多家低空经济上下游产业链单位企业共同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开展低空航路运行安全能力评估,构建了由72个基础评价指标和6个动态评价指标组成的评估体系,涵盖空域环境、地理环境、通信能力、导航性能、监视能力、电磁环境、基础气象、反制能力、动态气象九大核心类目,全面覆盖低空航路安全关键要素。同时明确了飞行测试法、全流程综合评价方案及航路安全等级划分标准,规范了评估指标体系、评价方法与工作流程,并提出航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:在规划建设阶段开展预评价,运行前实施全面评价,运营期间实行定期核查与评估,并针对空域调配、极端天气、设备故障、应急处置等情形开展专项评价,实现航路安全能力管理全流程覆盖。
本标准借鉴民航飞行校验管理理念,通过全面专业测试,核验低空基础设施性能与精度,科学动态评估航路飞行容量,构建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机制。
标准实施后,70余项量化指标为低空航路安全评估提供科学、可操作的标准支撑,可有效提升评估工作的规范性与精准度。依托评估结果科学测算航路容量,结合智能化调度与数字化管理,可实现低空飞行资源高效配置,助力运行安全有序、高效协同,持续提升广东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、安全保障能力与航路运行效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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