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》解读
近日,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《办法》是对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的修订。为便于更好理解执行《办法》内容,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,现解读如下:
一、修订背景
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印发《暂行办法》,明确了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的概念和法律定位,提出了相应的经营管理要求和监督检查规定,并于2021年、2023年两次公告延期。《暂行办法》的出台,对规范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、推进道路货运转型升级、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与规范监管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监管,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。中办、国办印发《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》,明确促进物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,加强网络货运等新模式新业态标准建设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,有必要修订《暂行办法》,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,规范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行为,保障货车司机群体合法权益,优化平台纳税服务,更好推进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修订的主要内容
《办法》共4章32条,包括总则、经营管理、监督检查、附则。主要修订内容包括:
一是强化货车司机权益保障。《办法》聚焦货车司机利益诉求,对网络货运承运平台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、运费支付、交易规则制定、数据算法等提出明确要求。
二是优化平台纳税服务。《办法》调整了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依法依规纳税的有关表述,明确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代办税费申报和缴纳义务,以及相关涉税信息记录要求。
三是强化数字监管要求。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监测信息报送要求、传输方式以及部门信息共享等有关规定。
四是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。《办法》完善了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,明确各地交通运输、税务部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,及时处置化解风险。
此外,《办法》明确,对于从事网络货运信息交易撮合的网络货运撮合平台,其经营管理另行规定。《办法》取消了施行期限,改为长期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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